多部门最新意见出台:将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扩大专项救助范围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10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
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介绍,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意见》和《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更加精准、及时、有效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唐承沛介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些年来,民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同时,我国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不完善;相关部门之间救助帮扶困难群众的信息共享不及时;一些地方主要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专项救助,对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的救助不够全面,客观上会出现“陡坡效应”;临时救助没有完全破除户籍限制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成效的发挥。
唐承沛表示,鉴于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的《意见》,从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等方面拟定具体政策举措,提出按照困难程度将低收入人口分层,按照救助内容提供相应的救助政策措施,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
唐承沛介绍,《意见》在过去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和深化,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因为困难群众的人数是不断变化的,困难的程度也是不断变化的,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首先就要把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找出来,纳入到动态监测体系当中。除了畅通低收入人口自主申报的渠道之外,还要发挥部门间“大数据比对”和基层工作人员“铁脚板摸排”作用,进村入户摸排,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意见》提出,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线上,会同有关部门打通数据壁垒,数据共享,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困难风险并且作出预警;线下,依靠基层工作人员经常性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并且核实困难风险预警信息。在信息平台中形成“一户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
二是做好分层分类。由于低收入群众的困难程度、困难情形各不相同,有的面临基本生活问题,有的在医疗、住房、孩子上学、就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这就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意见》按照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分层,根据困难类型分类,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作用和潜力,将专项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形成“梯次缓坡”,达到低保就什么政策都有,达不到低保条件,虽然比较困难,但是各项救助政策都享受不到,形成一个很陡的斜坡,扩大范围以后“梯次缓坡”能够实现专项社会救助精准覆盖。
三是确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多,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大救助格局。《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同时,要求各地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众应救尽救,绝不能发生规模性返贫,不能出现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都能有保障。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郭宇责编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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